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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COS8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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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5/2015 :  10: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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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fmtf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白河子
  轉自維基百科: 四月九日五點,德國空降兵在無人駐守的馬德尼索(Madneso)要塞以及奧爾堡(Aalborg)機場空降,六點隱藏在哥本哈根港口一艘商船內的德國步兵營發動攻擊,企圖捕獲丹麥國王以及王室成員,而德國21軍兩個師也越過了國境入侵日德蘭半島,由於實力懸殊,丹麥軍隊除了守衛位於哥本哈根的皇宮,與德軍短暫交戰之外,幾乎沒什麼抵抗。九點二十分,在幾個分隊的He 111轟炸機和Do 17轟炸機呼嘯過天空威脅轟炸哥本哈根平民的恐嚇之下,年邁的克里斯蒂安十世國王幾乎是立刻投降 --------------------------------分隔線------------------------------- 5點到9點20分,總計260分鐘 美軍是否能超越這個障礙的關鍵不在於國軍的抵抗能力,而是他們有多少的本事能在這260分鐘內把足夠的單位送到台灣島上,把星條旗掛上總統府......
 
 
  
  國軍源自民國軍閥 文化上應該不會總統投降也跟著投降吧
 
   這種傳統早就在軍隊國家化之前就已經消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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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5/2015 :  22:1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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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fmtf
 
  國軍源自民國軍閥 文化上應該不會總統投降也跟著投降吧
 
   你講反了 國軍是軍閥化了沒錯,只是會變成總統沒投降,底下的搶著投降 請參考最近某陸軍重點單位主官的表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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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5/2015 :  23: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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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 陸航併空特的下場本來就是如此,會飛的根本不會地面作戰,還自以為整個特戰都會被吃的死死的~~ 特戰不但生出了861/862等特戰群還反吃回整個航特的指揮權,現在這批花了陸軍極高預算的單位正被全員圍毆中............. 陸航還是早點獨立出來吧,不然會被整成老美160特戰團那樣以特戰為主陸航為輔的單位~~~ 其實台灣只需要一個直昇機特戰團與1~2個傘兵營,剩下的U / A / O機還是早點分到三個軍團司令部去逃命吧~~
  忠義衛飯筒~剽悍吃燒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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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6/2015 :  01: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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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亂世的話很多人民都會變土匪 所以應該是總統和國軍奮戰,結果人民去搶國軍 或是逼著國軍投降
  ========================== 九一八事變後,群情激憤,千名大學生包圍外交部,並於隔日打外交部長耳光 九二九蔣介石接見學生代表,呼籲學生返校讀書 如果不想回校真的要報國抗日,歡迎從軍,中央會特編義勇隊北上收復東北!! 是日,學生全部返校,無人從軍
  對於這一群不得了的糞青,本人決定贈與一副對聯: 上聯曰「抗日由我嘴砲,打仗是國軍責任!」下聯對「兵者干我屁事,你憑什麼要我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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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6/2015 :  12: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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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你的腦補,就事實來看人民的保土意識遠高於那些把部隊裝備官位當成自己禁臠的官員們,至少一般正常的企業不會放著自己的設備給員工當玩具,也不會放著自己員工或離職員工跟競爭對手把酒言歡卻視而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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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6/2015 :  13: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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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過來就是
  部隊不掌控 裝備不弄好 官位當隨便.....這種保土意識喔(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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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6/2015 :  17: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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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只是口頭保土意識很強,但對軍事訓練接受程度讓人懷疑,基加美修(BC3100年左右的蘇美重要國家首領)帶的軍隊都有辦法打散這群傢伙,很多人甚至連一次大戰步兵作戰都不曉得...... 不過228也是因為這樣才會死傷不大......算是好處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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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6/2015 :  22: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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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nap
  那是你的腦補,就事實來看人民的保土意識遠高於那些把部隊裝備官位當成自己禁臠的官員們,至少一般正常的企業不會放著自己的設備給員工當玩具,也不會放著自己員工或離職員工跟競爭對手把酒言歡卻視而不見。
 
 
  
  這種講法很奇怪, 也違反我的認知。
  我就有認識的人把他公司的電腦帶回家裡給老婆用, 而自己的員工或離職員工跟競爭對手把酒言歡, 請問在一般正常的企業是可以怎麼樣? 還是你覺得看到他的員工跟競爭對手員工吃飯、喝酒的, 就應該把他的員工立刻開除、控告的, 才是正常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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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7/2015 :  08: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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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change.she 這種講法很奇怪, 也違反我的認知。 我就有認識的人把他公司的電腦帶回家裡給老婆用,
  
  等等,後面就算了,前面這一段完全是竊佔公物啊。 這種認識很危險啊。
  如果在日本,就連便利商店員工自吃店裡報廢的過期便當,都有可能因為橫流物資(因為照法律來說,這清理權屬於契約清潔業者)而被法辦。
  在先進國軍隊,法律上盜賣報廢軍品也是違法的。軍艦、戰車要拆除廢鐵回收,也是要交給契約民間業者,軍方人員本身法理上不能竊佔軍品自己賺回收錢。
  軍隊實務上可能多少有橫流物資,但那是實務管理漏洞,違法的本質不變。
 
 quote:
  而自己的員工或離職員工跟競爭對手把酒言歡, 請問在一般正常的企業是可以怎麼樣? 還是你覺得看到他的員工跟競爭對手員工吃飯、喝酒的, 就應該把他的員工立刻開除、控告的, 才是正常企業?
 
  
  看單位。
  商業機密就是一切的高科技產業,抓商業間諜比軍方還認真。
  核心工程師任職可能還要簽保密條款,還要限制離職後XX年內不得在同類相關企業內任職,否則公司有權請求賠償告到你破產。
  國軍沒有這種求償條款才是蠢。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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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7/2015 :  09:3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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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大,限制離職後XX年內不得在同類相關企業內任職這件事根本是違反勞基法,就算公司要告,法院也不會判贏。況且有些行業圈子就那樣小,不去相關產業還能去哪,企業對此事多半睜眼閉眼。
 
 
  裝神弄鬼一整天, 撒潑噴糞最愛現, 肚中墨汁無半罐, 媽寶地狗是半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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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7/2015 :  09:3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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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離職後XX年,國軍也有類似規定....不是說不能任職,而是連離境都不准. 能離境的當然就已經過了法定時間,諜報價值......也不能說沒有啊 新聞價值倒是很夠.
  企業則是有簽契約,升斗小民會怎麼樣,都得要賭法官會怎麼看契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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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7/2015 :  10: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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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等等,後面就算了,前面這一段完全是竊佔公物啊。 這種認識很危險啊。
  如果在日本,就連便利商店員工自吃店裡報廢的過期便當,都有可能因為橫流物資(因為照法律來說,這清理權屬於契約清潔業者)而被法辦。
  在先進國軍隊,法律上盜賣報廢軍品也是違法的。軍艦、戰車要拆除廢鐵回收,也是要交給契約民間業者,軍方人員本身法理上不能竊佔軍品自己賺回收錢。
  軍隊實務上可能多少有橫流物資,但那是實務管理漏洞,違法的本質不變。
 
 
 
  
  中野大, 我只是要說這種事再一般企業裡並沒有少見, 連我這個不在業界工作的人都遇過, 各位在一般企業難道會少見?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看單位。
  商業機密就是一切的高科技產業,抓商業間諜比軍方還認真。
  核心工程師任職可能還要簽保密條款,還要限制離職後XX年內不得在同類相關企業內任職,否則公司有權請求賠償告到你破產。
  國軍沒有這種求償條款才是蠢。
 
 
 
  
  我知道保密條款與旋轉門限制的問題, 但是中野大, 哪一條保密條款與旋轉門條款會限制員工與競爭企業把酒言歡, 在法庭上把酒言歡頂多也只能算是間接證據, 而且還很微弱, 與競爭對手把酒言歡就會被告到破產, 如果要這樣說也麻煩舉出個實際的例子?
  我們就說白了吧! 某些人就是看那些在大陸吃的開的退將不爽, 也不管人家是不是有違法、洩密, 反正他看不爽的人就是要給他酸一下, 我們不需要當這種酸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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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7/2015 :  10:5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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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竊占公物在科技業常有 公司電腦有時候發不只一台,還會發手機什麼的,多了怎麼辦?給別人用囉 更別說還有人會從產線上A走產品哩... (還有一種是回收給客戶看的展示品來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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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7/2015 :  10: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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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說的不是法律問題,是對自身權益和責任的警覺心,你說你看過那些事情,我只能說那些應該不是上市櫃公司,更不會是通過ISO認證的企業。 法律上或許會有模糊地帶,但是你可以拿這兩件事去問任何一個正常公司的老闆,他們會不會容許這種事情在自家發生,就算法律不管,這些老闆會不會自行採取防範措施? 退將的問題不是去對岸,也不是去探親做生意啥的,而是徹底把幾年前的自己打臉,而且當年還拿這些自我打臉的教條來訓斥屬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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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ited by - Snap on 04/07/2015  11:1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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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n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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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7/2015 :  20:4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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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會是上市櫃公司? 2317、2353、2357、2498都有發生,嗯,應該都不是ISO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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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eter Chen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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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7/2015 :  21: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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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helldog
  限制離職後XX年內不得在同類相關企業內任職這件事根本是違反勞基法,就算公司要告,法院也不會判贏。況且有些行業圈子就那樣小,不去相關產業還能去哪,企業對此事多半睜眼閉眼。
   這叫競業禁止條款, 並非不合法----只要資方有補償勞方的損失, 只限制你而不補償才是不合法. 假設我因為某種技能而在甲公司月入十萬, 今天因故不幹了, 甲公司可以要求我不要在業界任職. 但是我不能在業界任職我要吃啥?  所以在甲公司要求"競業禁止的期間", 他必須填補我月入十萬的差距, 不然我是可以不甩他回業界賺這十萬.(是我就不找工作度假去了). 年薪 X 競業禁止期間(一般是3~5年)是一筆相當大的數字, 除非你腦袋裡的知識有相當大的槓桿作用, 不然是不划算的. 所以競業條款工常用在高階經理人或是研發人員(知道公司營業機密或KNOW-HOW), 一般工程師的話...隨他去比較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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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nf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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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8/2015 :  09:4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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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弟其实对美军如何打两栖登陆比较感兴趣。台湾的防空反舰火力不弱的。美军如果不开天窗也不是很好破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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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中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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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8/2015 :  09: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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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anfred
  小弟其实对美军如何打两栖登陆比较感兴趣。台湾的防空反舰火力不弱的。美军如果不开天窗也不是很好破吧?
 
  
  按照慣例先空襲一陣子,同時派SOG(或許假扮親友參訪團XD)或一些「民間警衛」滲透飛彈基地跟控制中心,炸燬一些系統或用印地安戰斧(Tomahawk,這邊不是指飛彈)敲壞一些裝備,加以瓦解吧。
  老美常派SOG去偵察、標示跟空中轟炸聯手對付飛彈,也有可能直接破壞。
  基本上只要先標定好目標,然後SOG能製造數十分鐘到數小時的混亂跟空隙,有計畫的空中攻擊就可以瓦解防空系統的核心部分將其無力化。難點在於如果像南斯拉夫那樣處在內戰戒嚴狀態,地理環境不利直昇機進出,且敵軍地面警備森嚴又到處有民兵遊蕩,就不好得手。但在台灣國防現狀可預期屬於低難度目標。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4/08/2015  10:05: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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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8/2015 :  10: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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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ian125
  不會是上市櫃公司? 2317、2353、2357、2498都有發生,嗯,應該都不是ISO企業
 
   你去看發生這種事情的上市櫃公司,股價會不會下跌?股價下跌老闆會不會痛?要做甚麼事情才會讓股價回升? 違規犯罪是防不勝防,但是有沒有心去防堵又是另一回事,當然民間企業也有做官樣文章的,但是掌權者會痛與否,力道就會不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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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an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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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8/2015 :  10: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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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價有沒有下跌是投顧跟外資在炒的,2498那種散漫而且鬆散的公司現在還是一百多... 幾乎可以說這種事情每天都在發生,要不要辦而已...不是把公物拿去賣的話基本上是默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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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中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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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8/2015 :  10:2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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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幾乎可以說這種事情每天都在發生,要不要辦而已...不是把公物拿去賣的話基本上是默許的
 
  
  在台灣中南部警察很少或很鄉下的地方,對闖紅燈跟沒戴安全帽有時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但那還是違法的。
  關鍵在於不要把實務上便宜行事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事情,當作「很正常、沒問題」,否則哪天就像這次601旅一樣出大包。這是很多組織都有的通病。
 
 quote: 分隔線
  
  至於說到反情報,跟同業喝茶要不要管。誰敢說真的核心技術負責人跟同業見面,不是賣機密?
  說到跟同業喝茶,比如說大使館駐外武官或配屬人員確實很多都是兼附情報工作,也是要跟同業喝茶交換情報,互相套話,這沒錯。但這中間確實有人會被吸收成雙面間諜,所以好的情報工作跟同業喝茶要向監督職回報。
  當然太過嚴苛或搞到像前東德一樣到處都有政府眼線反情報是很誇張,但完全不管也不是辦法。
  比如之前htc就爆出首席設計師是間諜的案子啊。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0901/35263164/ 首席設計師收押 竊密「恐害hTC倒閉」 A走1600萬 機密介面已流向中國 2013年09月01日 宏達電副總簡志霖涉竊自家手機機密攜赴中展示,昨被上銬收押。黃世宏攝
  【綜合報導】宏達電(hTC)驚爆商業間諜案,自家研發中心副總簡志霖等高層,涉竊hTC下半年將發表的手機「圖形介面」機密,還攜赴中國展示,準備與四川官方合作開公司,且收廠商回扣、搞假交易削宏達電,A走1600多萬元,但簡男否認不法,檢方昨訊後依背信等罪,將簡男與研發處長吳建宏聲押獲准。辦案人員說,2人知悉太多機密,如計謀成功「hTC恐怕會倒閉」。 看新聞不加蘋果粉絲團對嗎?! 簡志霖曾自誇:「王雪紅(左)、周永明(右)說,我是公司三大核心之一,沒我hTC會倒。」資料照片
  簡志霖(39歲)是宏達電創新研發中心首席設計師,近來率團隊以新hTC one打響名號,他前年就接任研發中心副總,年薪加紅利獎金逾1500萬元起跳。簡男庭訊空檔跟辦案人員閒聊,還提及「王雪紅(董事長)、周永明(執行長)說,我是公司三大核心之一,沒我hTC會倒。」對此,宏達電強調,公司有足夠的人才儲備,「不會因個別人員而受影響」。 簡志霖率團隊開發出金屬機殼的新hTC one,打響名號。資料照片 欲赴中國開公司
  宏達電是在內部反映簡志霖另設公司還對同事挖角,內部調查一個多月後向檢調報案。由於簡前天在公司分紅後,之後有可能出境,台北地檢署前天緊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搜索約談,漏夜偵訊。 檢調查出,hTC長期委託威信等三家業者製作機殼等零件,簡志霖及吳建宏(37歲)去年起,涉嫌從中收取回扣620萬餘元,今年5月間,還要威信提供發票,向hTC詐領設計費1000萬餘元。 此外,簡男今年由妻子掛名,在台成立「小玉」公司,簡、吳2人也準備離職,並涉嫌挖角研發部同事,計劃以「小玉」公司名義「帶團」跟四川官方單位合開手機公司,還竊取瑪丹娜、小狗系列「圖形介面」機密,且證據顯示,2人涉多次赴中國簡報展示此系列介面,機密有可能流出。 簡志霖(左圖)涉指使研發處長吳建宏(右圖)收回扣及假交易。杭大鵬攝 與研發處長聯手
  吳建宏到案後,坦承收回扣及假交易,咬死是上司簡志霖指使,由他向廠商收取現金後,先存妻子帳戶,再分批交給簡,至於「圖形介面」,他與簡均辯稱非機密。簡則強調,威信等廠商交付的款項,是對方要投資「小玉」,不是回扣也非假交易;但威信老闆張俊宜供稱,是為雙方合作而無償提供發票。 因檢調另在簡志霖、吳建宏家中及帳戶,查扣800餘萬元,且扣走電腦、報表等分析後,認定簡、吳違反《營業秘密法》等罪,且有資金及機密流向不明,供詞不一,加上2人近日密集赴中,又在對岸買房,有逃亡及串證之虞,昨聲押獲准,2人律師已表示將抗告。 至於也到案的hTC資深經理黃國清獲10萬元交保,設計主管黃弘毅30萬元交保。 最重可判10年
  檢調指出,被告除涉犯《證交法》背信等罪,另涉將機密外洩至中國,依年初修訂的《營業秘密法》,已對洩密等商業間諜行為加重刑責,最重判10年,本案應是該罪首例適用。宏達電昨不願多談,內部主管表示,待檢調偵查告一段落,再行懲處。 簡志霖 小檔案
  年齡:1974年出生,39歲 學歷:實踐大學工業設計系碩士 現職:宏達電創新研發中心副總經理 經歷:普立爾(已併入鴻海)設計工程師 薪資:年薪加紅利,逾1500萬元起跳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4/08/2015  10: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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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慎.中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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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8/2015 :  10:3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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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說到情報工作跟這次參訪團,我講一個以前在書上看到的事情。
  是日本戰後在研發61式戰車的時候,因為戰後第一次搞戰車且缺乏歐美的相關技術,有些地方不太明白,就透過自衛隊情報體系,聯絡駐德國的駐外武官(當然情報人員)。
  研發人員希望這位武官用參訪機會,偷偷測量德國的戰車上頭某些零件,這位武官其實不是很懂為什麼要這樣,但研發人員的傳言是說:只要知道外觀跟一些特定細節的參數就行,剩下的他們可以藉此推測出來。
  於是這位武官趁參訪德軍時找機會脫離監視,圓滿達成任務。
 
  這只是一個冷戰時代的小故事,但這就是情報工作。
  故事的出處是《大本營參謀的情報戰記》,作者堀榮三戰後作為自衛隊武官駐德國時的事情。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4/08/2015  10:48: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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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8/2015 :  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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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呢? 只要跟同業喝茶就應該要不管理由的把他開除? 為什麼只要是自己看不過去的事情就可以不管法律的程序與規定, 然後卻要求別人一定要守法, 然後當自己舉出的例子一直被打臉, 就在跳說的不是法律問題, 甚麼這些老闆不容許這種事在自家發生, 又甚麼就算法律不管老闆也會自行採取手段, 講的跟馬老闆說話的口吻一模一樣, 然後到底該怎麼做呢? 要知道前一陣子為了防範張副主委, 政府被特定人士說成甚麼樣子? 所以你怎麼知道政府有沒有處理這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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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ited by - change.she on 04/08/2015  13:1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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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8/2015 :  14: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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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的人掃盲解釋了一堆,你認為沒關係就沒關係吧,最好是你以後當老闆都讓員工開公司車去環島,底下工程師跟對手公司裡的同學大肆吹噓下一季新產品的專利也沒關係,有這等好公司,我會趕緊打聽該競爭對手是誰,然後大舉買進其股票....哈哈哈....
  你怎麼知道政府有沒有處理這些事情?所以你知道囉?願聞其詳。 | 
                     
                    
                       Edited by - Snap on 04/08/2015  14:3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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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sted - 04/08/2015 :  15: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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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 你就在跳嘛! 是誰跟你說洩密之類的沒關係了? 又是誰跟你說開公司車去環島沒關係? 是你想要回到不需要民主法律程序與證據的時代, 那是你自己的事, 別把其他人都拖下水。
  你自己在那裡腦補然後說別人在腦補, 一堆人幫你掃盲然後還以為不是講自己, 沒看到別人上廁所就說別人從來不上廁所, 然後還可以說:所以你看過囉? 真是厲害,我很佩服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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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ited by - change.she on 04/08/2015  15:0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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