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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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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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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0/24/2012 : 11:3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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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多聯装禮花拆散的話就不用外接炮管了。雖然發射筒是紙質,但打完一發直接扔掉,也不會有什麽炸膛問題。 合法爆竹加強殺傷力的辦法一大堆,我能想到的一點就是使用玻璃和鐵釘之類東西增大破片殺傷力。不過這個真的太危險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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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路人甲乙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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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0/24/2012 : 11: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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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破片的話還是手擲式的比較容易控制,火箭式因為重心改變會導致精度大幅下降,甚至根本飛不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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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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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0/24/2012 : 12: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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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說到火焰放射器我竟然忘了提醒了。
藥用酒精乙醇是高度易燃液體,這點不會因為我們泡了辣椒有所改變,而且當然越高濃度越易燃。
在渾身沾滿辣椒酒精的狀態下絕對勿近火源。
話說當年在瓜達爾康納爾島,島上的P-38中隊曾施展一種空襲戰術,就是由一號機向日軍艦船拋投副油箱,二號機向沾滿航空汽油的日軍艦船發射曳光彈,日軍艦船當然是立刻變成一團火球。
用任何手段向目標噴灑酒精或汽油,然後用其他火源點火,當然也有同樣的效果,不管是打火機、香菸、線香,還是仙女棒或噴火型的小煙火。
以前看到一個案子,就是有個傢伙沾到汽油,沒等汽油揮發完就抽煙,下場當然是送急診室。
----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01/28580.htm 美男誤喝汽油 點菸後竟起火自燃 2012年03月1日 17:48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美國北卡羅來納州發生一起離奇命案。43歲男子艾倫(Gary Allen Banning)誤將汽油當成飲料喝下肚,雖然嚇了一跳立刻吐出來,但沒有發現衣服上沾有少數汽油,稍後他想抽菸,衣服就隨著點火而燃燒。艾倫全身嚴重灼傷,送醫宣告不治,這樣離奇地死去也引發當地媒體關注。
各種離奇詭異的死亡事件,一直是西方電影的熱門題材,而艾倫也猶如電影情節一般,超離奇的遇上死神。事情發生在上月27日,當時,艾倫正在朋友家喝酒,卻誤將廚房水槽內的汽油當成飲料喝下肚。
艾倫隨即吐出,但他沒留意衣服上殘留不少濺出的汽油,就在到屋外抽菸時,點菸的那一瞬間,衣服起火燃燒,他也整個人燒了起來。公寓大門留下被燻黑的痕跡,艾倫則是不治。
原文網址: 美男誤喝汽油 點菸後竟起火自燃 | ETtoday國際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301/28580.htm#ixzz2ABlalkr9 ----
還有曾經在某漫畫中看過一個小混混,他的武裝簡單,右手裝滿汽油的水槍,左手打火機。他的作戰方法就是先讓對手滿臉汽油,然後在對手面前揮舞打火機,讓對手知難而退。
沾滿食用油或其他易燃化學藥劑同樣勿近火源。
有抽煙習慣的人最好牢記這件事。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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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0/24/2012 12:4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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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0/25/2012 : 10: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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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回來談一開始的老梗,也就是台灣法律對於武器使用的一些法律問題。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25/34597493 暗箭傷農夫 竟是堂姪誤射 2012年10月25日
【簡獻宗╱南投報導】試射弓箭,沒想到誤射自家人!南投市五十八歲農夫許錦塔,十一天前在菜園工作時被不明飛箭射傷,經警方追查,發現是住同一個三合院的堂姪肇禍,他練習射箭時偏離七十度角,加上強風助勢,箭飛越三合院正中二百四十公尺外的許錦塔,對此誤傷意外許家的人都表示︰「難以置信!」許錦塔不想提出告訴,他說︰「事情過去就算了。」被害人雖不提告,但是否涉及公共危險罪,檢警將再蒐集資料確認。
飛越240公尺山溝
南投警分局查出,射箭傷人的許家祥(三十歲)任職電子工程師,年初花五千元買了把藍爵士反曲弓與十二枝箭,並在自家三合院後方的花園設靶,每周練習一至二次。許家祥使用的弓箭拉力最高三十磅,射程可達三百公尺。 警方說,許家祥射箭處與農夫被射中的菜園隔著山溝,相距二百四十公尺,且高度落差二十公尺,許家祥使用反曲弓練習射箭時偏離七十度角,加上當地山區側風強,助勢造成飛箭射中被害人。許家祥向警方說,坦承警方查扣射中農夫的箭,就是他練習時射丟的。他懊惱表示:「沒想到會射那麼遠,還誤傷自己堂叔。」 南投縣射箭委員會總幹事卓正彬昨表示,依使用的藍爵士反曲弓分析,箭要射到二百四十公尺外沒有問題,但即使是國手級選手也不可能一射就命中。他認為︰「這一定是意外誤射。」
quote: 分隔線
反曲弓並非列管武器,所以雖然最大射程可達300m,而且意外傷了人,這是用的刑責最多是對練習環境因注意而未注意的公共危險罪,還有告訴乃論範圍的傷害罪。
空氣槍、十字弓之類有扳機的玩意雖然使用上更方便,殺傷力卻相差不了多少,但因為觸犯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明文列管,就算什麼事也沒做,只要持有被警方發覺,就會被移送法辦。
quote: 分隔線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510/122111/applesearch/ 男藏23把非法空氣槍 威力大可貫穿人體 2012年05月10日19:42
新北市刑大昨天中午查獲一批非法空氣槍,這批長短槍內,有1把「SP100」型空氣狙擊槍,經鑑定後殺傷力強大,足以貫穿人體;警方還查扣一把罕見的轉輪式空氣槍。
警方表示,這批非法長短空氣槍共23把,其中部分槍枝超過標準鑑定安全值,警方訊後,將持槍的林姓嫌犯(26歲),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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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local/20120417/118950/applesearch/ 男網購空氣槍 殺傷力超標遭法辦 2012年04月17日23:30
新北市烏來區1名49歲呂姓男子(有竊盜前科),日前於網路購得2把空氣槍,昨天中午被新店警方逮捕,槍枝經送驗後發現其中1把殺傷力超過法定標準,警方訊後將呂嫌依《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移送法辦。
殺傷力超標的空氣槍,來自大陸的國營企業「上海氣槍廠」。呂男指自己喜歡收藏槍枝,才從網路花了近2萬元購買,並未改槍,他辯稱不知道槍枝的殺傷力涉及違法,平時只拿來打罐子及雜物。
quote: 分隔線
有扳機的十字弓或槍砲確實是瞄準容易很多,使用技術門檻也較低,但既然法律是這樣,在台灣想使用投射武器也就只好退而求其次了。
反正張力磅數不是特別高的弓箭或彈弓之類,價格不高,使用雖然困難一點,但要擊退普通的小賊威力是相當足夠的。
至少在台灣,彈弓或反曲弓不會因為威力足以貫穿人體這個理由,就害持有者被移送法辦。
另外以隔壁日本來說,雖然持有十字弓不需要像台灣一樣申請執照,但使用曲弓或十字弓進行狩獵活動卻是違法。但神奇的事情是,用彈弓狩獵屬於合法地帶,只需要遵守開放狩獵的時期、地區、種類、數量等相關法律。
當然日本的合法獵人絕大部分都還是會去申請散彈槍執照,不過還是有少數人會用彈弓狩獵打鳥。
總之,如果想持有武器用以自衛或狩獵的話,對自己住處附近的法律多些了解總是有好處的,才不會因小問題被移送法辦。
倒是中國地大,據我所知很多鄉下地方還是有人從事狩獵活動,主流的狩獵武器不知是啥?請問有無中國網友對這方面有所知,可解說一下。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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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0/25/2012 10:2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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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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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0/25/2012 : 10: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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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台灣來說,因為野生動物保育法的緣故,對非原住民的一般國民來說,針 對鳥類、獸類等陸生動物的合法娛樂狩獵活動事實上不存在,只是有沒有抓跟抓 了有沒有罰則而已。
我節錄一些野生動物保育法裡頭的重要條文:
quote: 分隔線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M0120001 野生動物保育法
第 3 條
本法用辭定義如下: 一、野生動物:係指一般狀況下,應生存於棲息環境下之哺乳類、鳥類、 爬蟲類、兩棲類、魚類、昆蟲及其他種類之動物。
第 4 條
野生動物區分為下列二類: 一、保育類:指瀕臨絕種、珍貴稀有及其他應予保育之野生動物。 二、一般類:指保育類以外之野生動物。 前項第一款保育類野生動物,由野生動物保育諮詢委員會評估分類,中央 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並製作名錄。
第 17 條
非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之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 類野生動物,應在地方主管機關所劃定之區域內為之,並應先向地方主管 機關、受託機關或團體申請核發許可證。 前項野生動物之物種、區域之劃定、變更、廢止及管制事項,由地方主管 機關擬訂,層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 第一項許可證得收取工本費,其申請程序及其他有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 關定之。
第 18 條
保育類野生動物應予保育,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或為其他利用。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在此限: 一、族群量逾越環境容許量者。 二、基於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者。 前項第一款保育類野生動物之利用,應先經地方主管機關許可;其可利用 之種類、地點、範圍及利用數量、期間與方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前二項申請之程序、費用及其他有關事項,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第 19 條
獵捕野生動物,不得以下列方法為之: 一、使用炸藥或其他爆裂物。 二、使用毒物。 三、使用電氣、麻醉物或麻痺之方法。 四、架設網具。 五、使用獵槍以外之其他種類槍械。 六、使用陷阱、獸鋏或特殊獵捕工具。 七、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方法。 未經許可擅自設置網具、陷阱、獸鋏或其他獵具,主管機關得逕予拆除並 銷毀之。土地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不得規避、拒絕或妨礙。
第 21 條
野生動物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予以獵捕或宰殺,不受第十七條第一項、第 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定之限制。但保育類野生動物除情 況緊急外,應先報請主管機關處理: 一、有危及公共安全或人類性命之虞者。 二、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者。 三、傳播疾病或病蟲害者。 四、有妨礙航空安全之虞者。 五、(刪除) 六、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者。 保育類野生動物有危害農林作物、家禽、家畜或水產養殖,在緊急情況下 ,未及報請主管機關處理者,得以主管機關核定之人道方式予以獵捕或宰 殺以防治危害。
第 21-1 條
台灣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 必要者,不受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十九條第一項各款規 定之限制。 前項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行為應經主管機關核准,其申請程序、 獵捕方式、獵捕動物之種類、數量、獵捕期間、區域及其他應遵循事項之 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原住民族主管機關定之。
quote: 分隔線
只是,實務上在台灣沒有任何主管機關實際發行狩獵執照或公佈合法狩獵區。
是故,儘管獵捕魚類的釣魚是台灣流行的娛樂活動──其中極限運動磯釣更是有 許多近乎不要命的愛好者──漁業也是台灣的主要產業之一,但是針對鳥類或獸 類的合法娛樂狩獵活動是不存在的。
頂多是野生動物有損害人員、財產或公共安全的狀況時,才可以射殺。
當然實務上,抓蛇抓田鼠之類的小問題是沒人在管啦。
另外,陷阱類的狩獵因為有誤傷人員或保育野生動物的疑慮,近年在先進國大多 都禁止了。
我小時候,台灣南部還很流行抓伯勞鳥的簡易陷阱鳥仔踏,抓鳥用的網也有人 用。當時南部還有很多賣烤小鳥的攤販。現在都沒了。
畢竟陷阱獵有無差別攻擊的特質,跟設陷阱者忘記回收而變成無意義殺戮的可能性。
回到標題上,鳥仔踏的原理其實改造一下也可以變成人仔踏。不過要改成設置在地面上,構造要做些變化。
就是娛樂媒體中常有人被倒吊起來的那種陷阱。
對野生動物是一回事,對侵入自宅領域的賊人則不需太客氣。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DM0NzEwMzU2.html 鳥仔踏構造解說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BA7m9jeUko 注意!鳥仔踏現在是違法的!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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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0/25/2012 11:2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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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0/26/2012 : 13:5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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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26/34599905 鎮代主席搶都更利益 鬧場毆人
這新聞本身沒啥特殊的,是常見的工程圍事,貼這連結重點是裡頭的照片。

在台灣的鄉下,自家被混混圍攻大概都是這種場面。我自己是沒碰過,但遇過實際經歷這種場面的人。
碰到這種場面畢竟對方人多勢眾,就算渾身鎮暴警察等級的重裝備,開城迎戰打近身格鬥,十之八九也是要輸的。
全身重裝甲再拿西瓜刀之類的武器衝出去見人就砍,是有可能靠氣勢獲勝,但砍傷人又到處血跡,應該也是換自己被移送法辦。
如果真的要戰,據守這張照片拍攝位置的高處,用石頭或玻璃瓶做OutRange攻擊比較有勝算。
記得要蒙面。這樣就算對方用手機拍攝,真實身分也不致於立即暴露。
如果事後擔心黑道半夜殺入你家,要嘛先離家暫避風頭,要嘛安裝一堆防盜陷阱。
鄉下警察密度低,叫警察也要幾十分鐘才會到,至少這段時間要想辦法自己活命。
最後,有攝影器材,記得要錄影蒐證。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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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0/26/2012 14:0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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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ahiro0083
路人甲乙丙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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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0/27/2012 : 12:0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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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masahiro0083
遇到這種真應該準備一打莫洛托夫雞尾酒整批直接燒成人型蠟燭。 尤其像照片裡那樣往人堆中間直接來一發應該很精彩。
因為皮膚灼傷很難復原的關係,故意縱火傷人至少重傷害起跳,而且縱火罪責不管在哪國都很重,所以試圖使用火焰放射武器用以自衛,至少在警察跟法院還有作用的社會環境,個人並不推薦。
講純粹戰術戰技面,在開放環境中,莫洛托夫雞尾酒的有效殺傷半徑其實不大, 加上玻璃碎片至多5m,除非直擊,對人員造成的傷害不大。
不過在狹窄的封閉環境,比如車輛、碉堡、公寓等,莫洛托夫雞尾酒為首的各種 燃燒武器就有奇效了。因為跟手榴彈不同,燃燒武器具有強烈的延燒效果。如果 不計算時間,一發火焰瓶要清光整棟大樓都是有可能的。
就我個人的研究,莫洛托夫雞尾酒比起在野戰中反車輛的效果,在巷戰中掃蕩建 築物的效果反而更值得期待。如果確定建築內只有敵軍,與其花時間從一樓清到 樓頂,不如在一樓縱火直接把樓上的人全部燻死。
這跟燃氣彈那種靠爆壓的手法不同,純粹靠原始的火災效果。
我才一直覺得奇怪為什麼沒人開發可以把酒瓶大小的奶磅彈頭發射到300m外的步 兵攜帶武器,這在巷戰中一定有奇效。
像是RPG-7或古斯塔夫砲之類的武器,開發一種新彈頭就成了,技術門檻也很低。
縱火的現代戰術研究很少,但是精通縱火在巷戰中會相當有利。但這需要對氣 象、建築、都市、消防都有研究。
如果真的懂縱火,其實同重量的燃料能造成的傷害還遠超過炸彈。
當年李梅將軍能燒掉三分之一個東京就是因為他有做研究。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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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0/27/2012 12: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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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KER
路人甲乙丙
  
1854 Posts |
Posted - 10/27/2012 : 12:3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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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像是RPG-7或古斯塔夫砲之類的武器,開發一種新彈頭就成了,技術門檻也很低。
縱火的現代戰術研究很少,但是精通縱火在巷戰中會相當有利。但這需要對氣 象、建築、都市、消防都有研究。
RPG系列不是有縱火型的?好像叫做RPO。 縱火武器對士兵訓練和外界條件的要求太高可能也是一個原因。溫壓彈從窗口打進去就好,燃燒彈的延燒效果控制不好就很糟糕。搞不好你爲了解決一個控制住路口的機槍火力點而發射燃燒彈,引發的大火和濃煙卻讓這個路口整整一天都無法通行。另外縱火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平民傷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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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0/27/2012 : 13: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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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確忘了俄國有開發RPO。RPO在車臣戰爭的巷戰中是非常有用的武器。 效果就像是更安全射程更遠的火焰放射器。 http://www.youtube.com/watch?v=S9LaYq0C4M8 RPO是對家屋/碉堡用的武器,跟主要還是反裝甲的RPG系列不同。
quote: 縱火武器對士兵訓練和外界條件的要求太高可能也是一個原因。溫壓彈從窗口打進去就好,燃燒彈的延燒效果控制不好就很糟糕。搞不好你爲了解決一個控制住路口的機槍火力點而發射燃燒彈,引發的大火和濃煙卻讓這個路口整整一天都無法通行。另外縱火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平民傷亡。
二戰的時候火焰放射器跟火焰放射戰車在掃蕩防禦據點時,就被認為有奇效。
http://youtu.be/z_3QeW9hgpE "If We cann't take them out, we burn them out !" GI:JAP就是要消毒啊∼Hyahaaaaaa∼∼∼∼∼∼
我想比起火災造成的影響,可以用更低的傷亡掃蕩敵軍據點,士兵一定歡迎。
說到對平民的傷亡,特定通常兵器限制條約(Convention on Certain Conventional Weapons)的附屬議定書4,確實是有禁止對民間設施或是密集居住區的軍事基地使用燒夷彈。
但是並沒有全面禁止縱火,莫洛托夫雞尾酒也不在此限。事實上關於燒夷彈的定義也很模糊,油氣彈、鋁熱彈或是黃磷彈就不算是燒夷彈。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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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0/27/2012 13:44: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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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99 Posts |
Posted - 10/28/2012 : 08:3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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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列顛之役時英國有發明一堆怪東西,有一個就是可以適應各種酒瓶罐頭的投射器,丟縱火物很好用,問題是: 1.射程約30m而不是300m. 2.曲射而且彈道不定(看你丟哪種東西),很難瞄. 3.系統重量及腳架尺寸與重機槍有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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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giahua
路人甲乙丙
  
USA
1891 Posts |
Posted - 10/28/2012 : 09:3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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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有M201縱火裝置 記得是ㄧ個排一具
不過我不懂為什麼要做成四連裝的 做成一般單發火箭樣式, 讓四個士兵分開背不是比較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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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0/29/2012 : 10: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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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Lugiahua
美國有M201縱火裝置 記得是ㄧ個排一具
不過我不懂為什麼要做成四連裝的 做成一般單發火箭樣式, 讓四個士兵分開背不是比較方便?
小錯誤,是M202 Flash,帳面上還是現役裝備。
http://en.wikipedia.org/wiki/M202A1_FLASH
這玩意比較有名的比起實戰紀錄,是在電影《魔鬼戰將(Commando)》中有登場,因為電影中阿諾背四管火箭的場面很具衝擊性,因此在日本的軍宅之間小有名氣。
http://www.kl5film.com/2012/07/after-cameras-stopped-commando-1985.html 電影中阿諾背M202的劇照。
話說完全不顧慮安全性的話,之前這討論中有出現的那個RPG-7寶特瓶火箭發射 器,如果將彈藥裝填可燃液體的話,其實危險性也是頗高的。
把彈頭改造一下,在彈藥前端增加裝填燃料的空間跟觸發點火裝置。 彈道想必不安定,除非說是要做無差別攻擊,否則準頭可能還不如火焰瓶。
但是打出去一定很爽。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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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0/29/2012 10:37: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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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1/09/2012 : 20:4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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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資訊:
辣椒酒精在隔壁的日本以別種的方式在流行,就是將辣椒(在日本叫「唐辛子」)加入燒酌中。
其實本質就是辣椒酒精,只是民間配方沒有完全理解重點在辣椒素會溶於酒精,而且加入燒酌之類常見的烈酒中,聽起來比較像一回事。
作為家庭菜園的防蟲劑據說相當有效。也有人用來驅逐野生彌猴。
如果以台灣來說,這配方大概就會變成將辣椒切碎加入58度高梁酒中,東歐當然就是伏特加。
不過再怎麼說,比起高度數的酒精飲料,也是醫療用的消毒酒精更便宜、酒精度數也更高。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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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p
路人甲乙丙
  
Taiwan
1330 Posts |
Posted - 11/09/2012 : 2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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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026/34599905 鎮代主席搶都更利益 鬧場毆人
這新聞本身沒啥特殊的,是常見的工程圍事,貼這連結重點是裡頭的照片。
這些傢伙敢這樣站完全是因為不怕警察來,不怕警察的意思就是誰敢作對就是搬出靠山讓他倒霉,跟戰技無關。 要不然站在無遮蔽的空地又無防身裝備,用任何面攻擊武器大概十秒鐘就擺平了,只是做下去後果的問題。 弱老百姓碰到這種陣仗又必須驅退這群人,風向許可的話就燒東西吧,最好是燒垃圾,至少消防隊很快就會來了。 有沒有人想過用魚網加重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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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Snap on 11/10/2012 00:44: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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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1/10/2012 : 09:3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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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Snap
這些傢伙敢這樣站完全是因為不怕警察來,不怕警察的意思就是誰敢作對就是搬出靠山讓他倒霉,跟戰技無關。 要不然站在無遮蔽的空地又無防身裝備,用任何面攻擊武器大概十秒鐘就擺平了,只是做下去後果的問題。 弱老百姓碰到這種陣仗又必須驅退這群人,風向許可的話就燒東西吧,最好是燒垃圾,至少消防隊很快就會來了。 有沒有人想過用魚網加重鎚呢?
說到流氓跟黑道的生態那又是很複雜的問題了,而且台灣各地也有不同。
以台灣來說,基本上黑道也不會打沒賺頭的架,會被長期糾纏多半是有金錢利益 糾紛,如果不是做生意的人或是望族,一般來說不太遇得到。
一般人比較會碰上的麻煩是那種沒有組織的小混混或是遊蕩的盜賊,或者是少年 幫派。
就算是在美國,家裡有槍械武裝,被有組織的幫派盯上也是很危險,但一般隨機 犯案的盜賊程度是還可以擊退。
如果真是碰見黑道落人威脅(偶爾車禍的事後處理之類也會有人找黑道助陣),原則上先暫避風頭或者自己也找人來會安全一些。因為真的要打,就算打贏也不見得划算。(還是聲明在台灣不管理由為何,你把一堆人送進醫院,大概都會進法院)
要不要打,這各位每個人狀況不同,得自己盤算盤算。
如果真的想要打十個,就算面對十個拿棍棒武裝的歹徒,一桶汽油猛灑再加上一支番仔火,當然還是有不小的勝算。
畢竟混身汽油的狀態,就算對方有手槍,開槍搞不好都還會自爆。
其他各種有毒化學藥劑的效果也很可觀。
原則上一般人少去酒店喝酒就不太會碰見暴力衝突。
但是一種常見的鬥毆就是所謂的Road Rage,也就是公路暴怒。最近行車紀錄 器普及了,時常可以看見這種公路暴怒影片。上Youtube找找,不管是在歐美還 是台灣都有這種行車糾紛鬥毆。
http://www.youtube.com/watch?v=uhmOzhPRxQs Road Rage Fight In LA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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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10/2012 09:4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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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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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1/10/2012 : 19:4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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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鋤頭柄,前述,在台灣我目前找到最便宜的市售武器級棍棒,不到100元。
在台灣的南部鄉下是很常見的居家自衛武裝。
----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oct/11/today-center16.htm 2011-10-11 電纜賊裝死 差點「吃鋤頭柄」
〔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49歲翁姓毒品人口前晚到義竹鄉頭竹村偷剪電線,失 風被捕,還引起村民公憤,差點「吃鋤頭柄!」
警方調查,前晚9點多,翁嫌到頭竹村一處溫室栽培蔬菜園偷剪電線,有村民到 屋後洗衣服,發現遠方電燈忽然熄滅,覺得可疑,打電話報警,並通知菜園主 人。
義竹分駐所獲報,所長蔡政亨率警員黃竹鞍等人前往查看,數十個村民也拿起鋤 頭柄、木棍、鐵條加入圍捕行列,卻未發現竊賊,只看到一部輕機車停在現場。
警方一邊透過手提電腦查機車資料,一邊地毯式搜索,近20分鐘後,眼尖的黃竹 鞍發現田園一隅趴臥一個人,起初以為竊賊偷電纜時遭電擊,倒臥田埂旁,走近 一看,竊賊身體仍有起伏,馬上壓制抓人。
這時,鄉親一擁而上,群情激憤準備教訓翁嫌,幸被警方擋住,翁嫌看到鄉親們 「喊打」,嚇得直發抖。
警訊時,翁嫌辯稱是要偷割香蕉,蔡政亨見他狡辯,強調一罪一罰,可以同時偵 辦偷剪電纜線與農產品,翁嫌才坦承是偷電纜線準備變賣,怎知會那麼衰,被 「雞婆」的民眾發現。 ---
在中國也有拿鋤頭柄力退刀匪的勇者。
---- http://dailynews.sina.com/bg/chn/chnlocal/sinacn/20100121/19451134619.html 保安揮舞鋤頭柄只身擊退4名持刀劫匪
http://news.sina.com 2010年01月21日 19:45 台海網
台海網1月22日訊 (導報記者 立宇 實習生 源泉) 獨自面對4名持刀歹徒,杏林 興發物業的保安阿節(化名)絲毫不懼,揮着鋤頭柄與歹徒對打。隨後,他還機智 地大喊一聲:“圍起來啊,大家不要讓他們跑了!”嚇得歹徒“屁滾尿流”地跑 了。
昨天上午9點多,這一幕發生在杏林高浦村城隍廟旁邊的小道上。目前,警方已 經介入調查此事。
用鋤頭柄擋了幾刀
事發當時,阿節正往高浦村外走。“搶劫啊!”穿過城隍廟的小道就到村口了, 阿節聽到前方傳來呼救聲。阿節停步看時,先是一個40歲左右的中年男子跑進小 道,隨後又衝上來兩個男青年,一把將中年男子摁倒在地。兩個男青年都拿着 刀。
見到此情景,阿節馬上抄起邊上的一根鋤頭柄,沖了上去。“你們幹什麼?”阿 節一邊大喊,一邊揮着鋤頭柄,兩個歹徒見狀,馬上丟下中年男子,揮刀沖阿節 來了。雖然勢單力孤,但阿節毫不示弱,用鋤頭柄擋住了歹徒兩三刀。
急中生智嚇跑歹徒
力敵肯定是不行的,阿節急中生智,大聲喊道:“圍起來啊,大家不要讓他們跑 了!”
可能是心虛,也怕被群衆圍起來,兩名歹徒開始慢慢後退,隨後扭頭逃跑。阿節 拎着鋤頭柄,馬上追了上去。衝出小道轉角,阿節發現,除了那兩名歹徒外,還 有兩名歹徒在搶另一名女子,那名女子已經被打倒在地。
“另外兩個歹徒也是男青年,他們也拿着刀,不過看到那兩個歹徒逃跑,他們也 跟着跑了。”阿節說,“有一輛小車就停在附近,4個歹徒一下就鑽了進去。我 衝到車前,本想用鋤頭柄砸碎他們的車窗,但車子已經啟動,一下就開跑了,我 沒能砸到。”
小車開遠了,肯定追不上了,但阿節記下了車牌號,並馬上報警。民警不久趕到 現場展開調查。據了解,中年男子沒有被搶走東西,但另一名女子則被搶走了 包,�堶惘酗@些證件、銀行卡和50元錢。 ----
甚至說,有人賦予鋤頭柄政治意涵,認為鋤頭柄是最能代表台灣人的武裝。
http://www.taiwantribune.com/op-ed/2006/07/18/hoe/ 鋤頭柄的威力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think/00/0030.htm 鋤頭柄的故事 (以上文章為泛綠文,不喜勿入)
鋤頭柄的威力不容小覷,鋤頭柄頂部用來固定鋤頭的尖銳四角有Mace(Club)的 效果。
作為入門的基本武裝不管是價位還是安全性上都很適合生手,威力也不錯,纏上 幾圈膠帶增加強度防折斷,加上一點力氣,雙手握持,要拿來打斷人的骨頭也很 夠了。
單純鍛鍊體力也有效,當然還可做原本的正規用途也就是套鋤頭。
附帶一提上面那張照片的原始出處是這裡:
http://pnn.pts.org.tw/main/?p=28852 拄著鋤頭柄充當柺杖,已高齡80多歲的莊伯伯不放棄北上抗爭的機會,坐在抗爭 現場一旁角落中,對記者強調希望保留農地的心聲。舉起鋤頭柄,莊伯伯笑著 說:「有機會的話,我要拿這個『教訓』交大那些人。」
所以鋤頭柄還可以當柺杖。
如果不知道拿什麼當武器,總之就先弄支鋤頭柄來吧,我見過最低的價碼是53元。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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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10/2012 19:5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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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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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11/11/2012 : 09:1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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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nov/11/today-so1.htm 2012-11-11 醉漢持刀找麻煩 長棍1對2打跑
林金輝從監視器識破曾嫌持刀,開門後不但躲過攻擊,還持棍打落曾男手中摺疊刀,再把曾嫌同夥打到求饒。(民眾提供,記者陳文嬋翻攝) 正義男林金輝就住圓佛寺旁。(記者陳文嬋攝)
到佛寺要錢被勸回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無業男子曾進福常半夜敲門向佛寺索錢,被擾清 夢的寺鄰敢怒不敢言,前晚曾男又來敲佛寺的門,寺鄰林金輝勸他明天請早,曾 卻反嗆「你雞婆什麼?」還結夥蔡姓友人侵門踏戶,林金輝也火大,想起周星馳 電影「功夫」的五郎八卦棍,於是抄起長棍,三兩下將2人打得哀哀叫,警方也 將曾、蔡移送法辦,看得鄰居直呼大快人心!
鄰居敢怒不敢言
高雄市「圓佛寺」供奉觀世音菩薩,長期濟弱扶貧,鄰居說,曾進福(56歲,有 槍砲前科)常半夜到圓佛寺敲門要錢,不給錢就惡搞,甚至推倒金爐、撒泡尿, 吵得鄉里不安,寺裡的陳師姊慈悲為懷,總是「有求必應」,給他一點錢,也不 計較,鄰居不免為師姊叫屈。
反嗆雞婆 回家拿刀
警方調查,前晚8點多,曾進福喝了酒,和無業的蔡姓友人(53歲)又去圓佛 寺,因陳師姊南下屏東做法會,寺門緊閉,曾男就在寺外叫囂,住在寺旁的林金 輝(58歲)心想「這無賴又來亂了!」勸對方若有心要拜拜,「明天請早」,不 然在門口拜一拜也行。
曾男卻反嗆「你雞婆什麼?」林金輝答「跟你講這樣也不行,不然要怎麼辦?」 隨即外出運動不理他;曾男竟跑回家,拿了10多公分長的摺疊刀(非刀械管制 品),偕同蔡男折返找林金輝算帳,因撲空找不到人,竟動手破壞林家鐵門,還 推倒屋外機車;林金輝回家嚇了一大跳,調閱監視器,才知曾男來亂。
到了前夜10點多,曾、蔡二度登門,大叫「你給我出來!」林金輝透過監視器, 見曾持刀,於是抓根長棍(130公分)藏在身後,再開門應戰「到底有什麼 事?」話剛說完,曾男就撲來,猛刺林的腹部,林跳開閃過刀鋒,曾又趨前奪 棍,還踢林一腳。
林金輝被激怒,認為對方「吃人夠夠,太過分」,腦中閃過電影「功夫」的隱俠 「油炸鬼」舞弄五郎八卦棍的英姿,於是依樣畫葫蘆,舉棍一抖,彷彿神助,棍 頭打中曾男,刀子落地,曾男忍不住痛,力虛跌坐在地。
2鬧鄰宅 被打到求饒
助拳的蔡男見大勢不妙,自後環抱林金輝,打算以多欺少,但林轉身、甩棍,反 把蔡打倒在地,隨即得理不饒人,棍起棒落,2人屁股被打得劈啪作響,痛得哀 哀叫,顧不得面子,求饒「麥擱帕啦(別再打了)!」
警方獲報到場帶回2嫌,蔡辯稱他在勸架,但林金輝當場戳破「你故意抱住我要 給他(曾男)打,哪有幫忙勸架?」
警方說,曾進福否認持刀殺人未遂,辯稱喝醉酒全不記得,但監視器已錄下過 程,曾男這才認錯;林金輝則罵曾男很可惡,不想理他們,竟變本加厲,這次是 給他們一個教訓,以後別再隨便欺負人;警訊後將曾、蔡依殺人未遂及毀損等罪 嫌送辦。 ----
好、好強......
一對一也就罷了,以一敵二並非易事。
像這樣以棍退刀是一般居家防身的一種好案例,另外從監視器獲得的預警情報也是很重要的。
但是老實說,如果已知對方持有武器,就算自己也有武裝,開門應戰也並不一定明智,還是等警察來會安全些。但要不要戰,最終還是要個人自己判斷。
話說回來,我個人就算要戰,除了棍棒之外還會準備一點防具。雖然理想上最好 是全副武裝出場威嚇對手,但如果要低調一點,最低限度對付刀械我也會穿大衣 然後在外衣底下至少塞一本厚雜誌以防被捅。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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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屋小步兵
版主
   
7782 Posts |
Posted - 11/11/2012 : 12:3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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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寸短一寸險啊
讀書不成先用劍 用劍無它A讀書 讀書用劍兩無成 落魄江湖它W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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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爾遜
剛剛入門
China
17 Posts |
Posted - 11/12/2012 : 1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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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法學專業的角度來說
1,打人過程中把喊殺改成“住手!”,然後筆錄中一定要說自己先喊了住手,對方不予理睬,才展開搏鬥,並且過程中多次喊了“住手”(但不要真的在打之前喊,會喪失突然性,衝上去瞬間代替喊殺倒是可以,反正旁人不清楚你是打了前喊還是打了後喊)
2,對方侵入住宅的話,無論是根據中華民國刑法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都是可以在對方反抗的情況下把對方打成重傷的。喊殺改成住手即可(聲音大到你鄰居能聽到最好,反正他也不清楚你是打前喊還是打後喊)。至于對方有凶器的話,那就更加不成問題,不侵入住宅也一樣可以行使特殊防衛權,將對方重傷或殺死
3,常備錘子,起子等工具在家。你可以在筆錄和庭上說,是你在慌忙中隨手拿起,然後反擊對方的,而且過于緊張,並非是想致命。(不要用菜刀,用鈍器,尤其是硬木棍這種可以辯護爲非致命企圖,相當有用)當然,實踐中你不是隨手拿起,而是刻意拿起埋伏對方的(但工具的原方位警察是不可能查出來的)
4,在將對方打倒在地後如果想到對方可能發起反擊或者依然存在危險,那麽不要猶豫,立即補刀。因爲目前刑偵科技可以檢驗出你在5分鍾後的補刀行爲,但連擊的話就無法檢測出來了。你可以說是你連擊之後對方倒下,或者與對方在地面相持時擊打的
5,要有強硬的態度,一定不能承認自己的任何攻擊舉動都是在對方反抗的情況下做出的。
6,一不做,二不休,死無對證往往比重傷後對方出來當庭對峙要好。真的判了你的民事責任的情況下,對方重傷會比對方死亡造成的經濟賠償更多。這一點在兩岸都是一樣的。
7,不要認爲事實在你這一邊就大意了,律師才是最重要的存在。
爲什麽我要說這些,因爲我和家父以前就試過受害。那些家夥不值得同情,他們應該被肅清。
'We will not go quietly into the night, we will not vanish without a fight, we are going to live on, we are going to survive, today, we celebrate our Independence Da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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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571207
新手上路

Taiwan
229 Posts |
Posted - 11/12/2012 : 12: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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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i]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話說回來,我個人就算要戰,除了棍棒之外還會準備一點防具。雖然理想上最好 是全副武裝出場威嚇對手,但如果要低調一點,最低限度對付刀械我也會穿大衣 然後在外衣底下至少塞一本厚雜誌以防被捅。
討論應付刀具類的急造防具的話,這種農夫背心非常不錯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010293298861 面料是非常粗厚結實的牛仔布,裡面還加上相當厚度的絨毛,抗鈍器的緩衝能力也不錯... 更好的是前片有兩個非常大的口袋,不是方型的那兩個,而是最上面那兩顆釦子旁邊那兩條,換言之,它整個前片就是一個夾層大口袋... 可以隨意塞入菊8K雜誌、木板、壓克力板、甚至金屬板,胸口小袋和下口袋還可以再多塞點東西加強.... 外觀又低調,騎車擋風也很好,除了外觀土氣了點,其餘一整個大好呀~~~
================= 我是菜鳥,大家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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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戰屋小步兵
版主
   
7782 Posts |
Posted - 11/12/2012 : 12:5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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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納爾遜
就法學專業的角度來說
1,打人過程中把喊殺改成“住手!”,然後筆錄中一定要說自己先喊了住手,對方不予理睬,才展開搏鬥,並且過程中多次喊了“住手”(但不要真的在打之前喊,會喪失突然性,衝上去瞬間代替喊殺倒是可以,反正旁人不清楚你是打了前喊還是打了後喊)
2,對方侵入住宅的話,無論是根據中華民國刑法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都是可以在對方反抗的情況下把對方打成重傷的。喊殺改成住手即可(聲音大到你鄰居能聽到最好,反正他也不清楚你是打前喊還是打後喊)。至于對方有凶器的話,那就更加不成問題,不侵入住宅也一樣可以行使特殊防衛權,將對方重傷或殺死
3,常備錘子,起子等工具在家。你可以在筆錄和庭上說,是你在慌忙中隨手拿起,然後反擊對方的,而且過于緊張,並非是想致命。(不要用菜刀,用鈍器,尤其是硬木棍這種可以辯護爲非致命企圖,相當有用)當然,實踐中你不是隨手拿起,而是刻意拿起埋伏對方的(但工具的原方位警察是不可能查出來的)
4,在將對方打倒在地後如果想到對方可能發起反擊或者依然存在危險,那麽不要猶豫,立即補刀。因爲目前刑偵科技可以檢驗出你在5分鍾後的補刀行爲,但連擊的話就無法檢測出來了。你可以說是你連擊之後對方倒下,或者與對方在地面相持時擊打的
5,要有強硬的態度,一定不能承認自己的任何攻擊舉動都是在對方反抗的情況下做出的。
6,一不做,二不休,死無對證往往比重傷後對方出來當庭對峙要好。真的判了你的民事責任的情況下,對方重傷會比對方死亡造成的經濟賠償更多。這一點在兩岸都是一樣的。
7,不要認爲事實在你這一邊就大意了,律師才是最重要的存在。
爲什麽我要說這些,因爲我和家父以前就試過受害。那些家夥不值得同情,他們應該被肅清。
'We will not go quietly into the night, we will not vanish without a fight, we are going to live on, we are going to survive, today, we celebrate our Independence Day!
呵呵 納兄弟長大了
讀書不成先用劍 用劍無它A讀書 讀書用劍兩無成 落魄江湖它W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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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1/14/2012 : 09: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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話說前幾天我也栽了跟頭,中了別人設的Booby Trap。
一腳踩上了黏鼠板。
黏鼠板雖然沒有殺傷力,但是用作遲滯陷阱還是很有效的,畢竟腳上黏著一塊板子動作相當不便,你得花時間拆掉。而且這在大賣場可以買現成的。
在黏鼠板上掛個鈴鐺什麼的或是跟其他陷阱連動,就可以發揮更多效果。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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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14/2012 09:18: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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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1/14/2012 : 09: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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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jack571207 討論應付刀具類的急造防具的話,這種農夫背心非常不錯 http://goods.ruten.com.tw/item/show?21010293298861 面料是非常粗厚結實的牛仔布,裡面還加上相當厚度的絨毛,抗鈍器的緩衝能力也不錯...
話說未來的防彈背心不知道能不能設計成一堆口袋,這樣只要在口袋中塞入防彈板就行。
其實釣魚背心或是戰術背心之類適合野外活動的服裝特色就是口袋一堆,口袋內 裝入書本或鐵片都可以發揮一定防禦效果。
原理說起來就是像我以前提過很多次的,古代的Coat of Plates,反正就是在大 衣或背心的內面掛上一堆防護板,就有防護力了。
根據《流言終結者》的紙鎧甲實驗,你把一堆紙折成塊狀,然後交錯黏在衣服 的裡層應該也有防禦力。
http://real.joy.cn/video/3595606.htm
http://baike.baidu.com/view/477987.htm 纸甲
總之按照這裡的史書紀錄,我們將紙密集地疊成兩到三吋厚,這樣就刀劍不能 傷、箭矢不能穿了。
日本的不良少年跟流氓之間長期流傳少年漫畫雜誌可以擋刀不是隨便說說的。而 且這可以利用資源回收來作。 (照史書記載,一些時代的紙甲真的是拿舊帳冊資源回收製成的)
把紙堆疊厚,裁切成需要的大小,然後四角打釘固定就是一個防護塊了。
只是紙鎧甲的厚度會很厚就是了,自宅警備時無妨,外出時當然就不方便。
我記得我之前開題問過,不知道裝滿子彈的彈匣能不能擋住子彈,可惜人不在美 國無法實驗。但是至少M16系列的鋁製彈匣裝滿子彈可以擋刀這點沒疑問。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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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14/2012 09:45: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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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29037 Posts |
Posted - 11/14/2012 : 09: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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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帶一提,對鎧甲稍微有研究的人應該知道,甲冑戰中最方便的其實是戰斧之類 的大質量帶刃鈍器,因為這類武器有一點集中的效果,或者是乾脆跟其他鈍器一 樣可以直接砸在甲冑上對內部造成衝擊傷害。
鈍器其實是很殺的,鋁製金屬球棒穿越到鎖子甲時代毫無疑問是戰場上的神兵(那個 時代沒有鋁!),附帶一提在台灣沒有法條禁止持有戰斧。
另外日本的武士中也有不少人使用一種簡易鈍器叫做鐵攝棒,就是在切割成四或 八角的木棒上頭釘上鐵片。簡單來說你把鋤頭柄的平面釘上鐵片,這就成了當年 在日本戰場上殺人無數的武器了。
各位知道為什麼我愛土工嗎?因為這是士兵的基本工具之外,史實證明沒有辦法 管制這類武器,而且其實對於格鬥訓練不多的人來說,使用反而比較簡單直覺, 在格鬥戰的威力也非常強大。
在戰場上作為步兵可以不帶刺刀,但一定要帶十字鎬或圓鍬,否則你可沒辦法挖 坑。而且一戰老兵中有人背書說在壕溝格鬥戰中圓鍬比刺刀好用。
嫌台製圓鍬戰力不足的人可以買美國Cold Steel製的: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7EdhnReYH0 Cold Steel Special Forces Shovel
---- 「我乃是根據個人一向仰賴的研究方法而得出結論。我的方法就是:道聽途說加上斷章取義,然後歸納推理,最後忘掉訊息來源,開始強詞奪理,堅持我所言就是既定事實。」 史考特.亞當斯,《呆伯特之黃鼠狼當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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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慎.中野 on 11/14/2012 13:1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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