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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rachen
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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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3/22/2007 : 00: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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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書真的都是日本作者原著還是有些是翻譯的?因為有一本還看到有英文書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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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pitanleutnant0083
路人甲乙丙
  
Fin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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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3/22/2007 : 00: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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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cobrachen
這些書真的都是日本作者原著還是有些是翻譯的?因為有一本還看到有英文書名。
除了流血之夏以外 前面幾本講芬蘭的書,都是當事人的回憶錄翻日文的.
可惜,就是沒有人把它們中文化............................

We drink to those who gave their all of old, Then down they soared to score the rainbow's pot of g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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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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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路人甲乙丙
  
Tai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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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3/24/2007 : 15: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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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在跑驢子時發現OSPERY系列叢書(pdf格式)網路上下載的到,有數百本之多,都是英文版,都於手頭不方便或像小弟一樣住在東部的朋友可以試試,只是長久盯著螢光幕也是很累人的事,不建議使用
戰爭只為利益、權勢而產生君何曾過見過為道德 |
Edited by - bruce on 03/24/2007 15:3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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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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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3/24/2007 : 2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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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重慶南路商務印書館門市部看到一本日本人寫台灣人翻譯的"戰爭罪行",裡面檢討日本在二次大戰時對中韓東南亞等國與沖繩慘無人道的各種罪行與戰後掩飾的態度,以及戰後美蘇軍隊對日本人各種慘無人道的罪行與戰後那種聊勝於無但至少有作的賠償......基本上本書內容的討論可能會違反本站站規,小弟也沒打算記下所有的這一類記錄,所以沒買,但有興趣的人可以看看.不過小弟有點懷疑這一本是大陸書再翻過來的......? - PS.違反站規之處,一是禁止討論戰爭罪行,二是記錄中似乎太過強調日軍強姦各國婦女,與美蘇軍集中日本婦女後大搞"夜勤病棟"之類的詳情......當然從記錄中可以看到不同國家對這種事情的處置態度還是不同,日本人是表面禁止但默認這種事情制度化,美國人則是嚴令禁止但問題是網漏吞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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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路人甲乙丙
  
Taiwan
687 Posts |
Posted - 03/24/2007 : 22: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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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dasha版主所言小弟倒是有一個想法,有關戰爭罪行應獨立開為一欄,除此欄以外不得討論也是一個作法啦,其實只要允許就地搜集糧草或當地人民中有潛伏的武裝份子,戰爭的暴行就很難避免,南北戰爭後期薛曼的作為也可以當成一個範例來看
戰爭只為利益、權勢而產生君何曾過見過為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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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中野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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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3/25/2007 : 01: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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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bruce
針對dasha版主所言小弟倒是有一個想法,有關戰爭罪行應獨立開為一欄,除此欄以外不得討論也是一個作法啦,其實只要允許就地搜集糧草或當地人民中有潛伏的武裝份子,戰爭的暴行就很難避免,南北戰爭後期薛曼的作為也可以當成一個範例來看
薛曼將軍的焚城行動其目標跟一般的戰爭暴行比起來有些不同,而是比較接近戰略轟炸,目的在於摧毀邦聯的續戰能力(一部分也包含心理作用),但對平民的傷害不是主要的目標。
摧毀的目標在於人還是物我想是一個可能的分別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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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⑵�d�a�r�n�U�u �m�^�g�h�`�U Bolshaya chistka |
Edited by - 慎.中野 on 03/25/2007 01:2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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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kula
路人甲乙丙
  
5752 Posts |
Posted - 03/25/2007 : 03: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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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bruce
小弟在跑驢子時發現OSPERY系列叢書(pdf格式)網路上下載的到,有數百本之多,都是英文版,都於手頭不方便或像小弟一樣住在東部的朋友可以試試,只是長久盯著螢光幕也是很累人的事,不建議使用
可以把它印出來啊XD 印成黑白就省錢了
不然像那種上千頁的pdf在電腦上怎麼看?XD
************* 勝利ソрみИ、決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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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路人甲乙丙
  
Taiwan
687 Posts |
Posted - 03/25/2007 : 09:1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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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PERY戰史系列最令小弟喜愛的是各種彩色立體圖和照片,印成黑白就走味了,還好每本書都只有一兩百頁,檔案若較大是因為圖片較多之故,若要買原書中國之翼出版社有代理,只是小弟內人對小弟所愛的軍書重視程度遠不如 她的化妝品,我可是個窮人啊 小弟不是說這是個下策嗎 中野大當然也了解薛曼將軍所破壞的有很多並不是軍事所必要,這一點薛曼將軍自己都承認,平民被軍人殺死或因軍事行動凍餓而死道義上是沒什麼分別,我們不是要指責什麼,戰爭本來就是無法高貴化、合理化的東西,對於日本在二戰中的暴行小弟認為應從日本內戰史入手是比較好的方式,一則了解他們的歷史,二則免於口水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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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ed by - bruce on 03/25/2007 10:02: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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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rachen
管家
  
4518 Posts |
Posted - 03/26/2007 : 0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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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本5月會出。

這本也許有些人會有興趣。

討論水上飛機的也許要參考這一本。
 英國狄哈維蘭的一些噴射戰鬥機的發展。最近對台灣來說比較冷門的飛機的書出了不少。
連布倫亨都有詳細的戰史出來了。

這一本是張文前輩非常推薦的一本書,雖然有點時間了,貼出來給大家看一下。(有貼過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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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ch
路人甲乙丙
  
Saint Croi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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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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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 03/26/2007 : 10:3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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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慎.中野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bruce
針對dasha版主所言小弟倒是有一個想法,有關戰爭罪行應獨立開為一欄,除此欄以外不得討論也是一個作法啦,其實只要允許就地搜集糧草或當地人民中有潛伏的武裝份子,戰爭的暴行就很難避免,南北戰爭後期薛曼的作為也可以當成一個範例來看
薛曼將軍的焚城行動其目標跟一般的戰爭暴行比起來有些不同,而是比較接近戰略轟炸,目的在於摧毀邦聯的續戰能力(一部分也包含心理作用),但對平民的傷害不是主要的目標。
摧毀的目標在於人還是物我想是一個可能的分別依據。
其實這還是不容易判別,畢竟殺人罪與搶劫罪都是罪行,但在法庭上還是有差,更不用說還有過失或自衛權行使之類分別,不管是國家還是個人都有這種分別. 由於小弟有學過法學緒論,所以其實是蠻想從法學立場上來探討,這些罪行之間的差別,而不是把大罪小罪混為一談和稀泥;還有類似南京大屠殺或蘇聯紅軍在波蘭屠殺反共產份子這類證據已經多有湮滅情況下的罪證認定問題,日本政府(其實在228與白色恐怖上,我們的政府也是這樣)最近的做法就是在這種法律概念上和稀泥...... 但是,講到這種事情,可以預想到的,一定有人法學素養或歷史學素養不夠,就跳下來和稀泥,把討論串搞得烏煙瘴氣......不知道技術上是不是有可能去克服這類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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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路人甲乙丙
  
Taiwan
687 Posts |
Posted - 03/26/2007 : 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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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是這樣看,當恐怖的政策被當作武器選項之一時,這種事就免不了,我們看到的大多是失敗者所作的惡行,因為他們被挖出資料的大部份,但勝利者的作法是否會比較仁慈,小弟是持否定的看法,德川在夏之陣後的獵浪人計畫被害者也在十萬人以上
戰爭只為利益、權勢而產生君何曾過見過為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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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82 Posts |
Posted - 03/26/2007 : 15: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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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bruce
小弟是這樣看,當恐怖的政策被當作武器選項之一時,這種事就免不了,我們看到的大多是失敗者所作的惡行,因為他們被挖出資料的大部份,但勝利者的作法是否會比較仁慈,小弟是持否定的看法,德川在夏之陣後的獵浪人計畫被害者也在十萬人以上
但有些時候這根本不是戰爭時的選項.比方後方調兵時日軍將領要求有當地(當然不是日本本土)年輕處女侍奉,有人因此懷孕......或者,戰後日本也發生過這樣一件事情,一群美國大兵把一整棟婦產科封住然後衝入,數日後才撤收,裡面的護士產婦孕婦無一得免,還有嬰兒被摔死......雖然就像那本書中引一段某位中共軍官的說法,日軍以前也做這類事情,甚至更過分,現在遭遇到這種事情,中共方面基於都曾為無力者的共感,也很同情......這種事情說實在不是官方政策,而是相關人士的慾望,但確實也是戰爭罪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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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ckitten
我是老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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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1 Posts |
Posted - 03/26/2007 : 17: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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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但是,講到這種事情,可以預想到的,一定有人法學素養或歷史學素養不夠,就跳下來和稀泥,把討論串搞得烏煙瘴氣......不知道技術上是不是有可能去克服這類問題?
1.先定義好何謂war crime 2.踢人不手軟
小貓不會作模型,小貓只愛玩模型;看似小貓玩模型,其實模型玩小貓: A B 補土白膠條,樹脂改套蝕刻片;凹線凸線凹凸線,乾磨水磨銼刀磨; 水性油性消光漆,乾掃手掃噴槍掃;模型一盒三百幾,零件一堆三千幾; 多買多作進步多,買了不作口水多;花錢耗時傷精神,小貓是隻敗家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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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2
路人甲乙丙
  
2341 Posts |
Posted - 03/26/2007 : 17:4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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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更不用說還有過失或自衛權行使之類分別
想起了以前的一個案例 兩個「古惑仔」向一名警員動手 該警員還手, 打傷並制服了那兩個「古惑仔」 那警員, 卻被法官指「使用過度武力」 結果要吃牢飯 為甚麼?
因那兩個「古惑仔」 在1 vs 2的情況下 一個被打斷了數條肋骨...... 一個被打斷大腿......=.=
而那警員 是前「特別部門」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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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tamin M need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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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路人甲乙丙
  
Taiwan
687 Posts |
Posted - 03/26/2007 : 21: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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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大神所張貼的書,小弟只有流哈啦子的份,真是老貓聞鹹魚
戰爭只為利益、權勢而產生君何曾過見過為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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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82 Posts |
Posted - 03/27/2007 : 08:3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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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rockitten
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dasha
但是,講到這種事情,可以預想到的,一定有人法學素養或歷史學素養不夠,就跳下來和稀泥,把討論串搞得烏煙瘴氣......不知道技術上是不是有可能去克服這類問題?
1.先定義好何謂war crime
......這其實就是開討論串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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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odrose
路人甲乙丙
  
1744 Posts |
Posted - 03/27/2007 : 09: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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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當防衛=社會偽善的產物... 防衛的最終目的就是"使加害人完全失去加害等行為能力" 而把對方直接轟去躺太平間冰櫃當然也是在 "加害人完全失去加害等行為能力"的範圍內 (除非他會靈魂出竅...不過這已經在靈異迷信的範圍)
而且被判的還是警察...有時候覺得亞洲人是不是警匪片還是包青天看太多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bloodrose/
Blood Rose的BL御三家: 1.渚薰(男神典範) 2.太公望(在下BL道的啟蒙宗師) 3.有馬怜司(宮澤雪野閃邊去!父子兄弟亂倫最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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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82 Posts |
Posted - 03/27/2007 : 10: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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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bloodrose
過當防衛=社會偽善的產物... 防衛的最終目的就是"使加害人完全失去加害等行為能力" 而把對方直接轟去躺太平間冰櫃當然也是在 "加害人完全失去加害等行為能力"的範圍內 (除非他會靈魂出竅...不過這已經在靈異迷信的範圍)
而且被判的還是警察...有時候覺得亞洲人是不是警匪片還是包青天看太多
這是現代法學理論適用上的問題.西方現代法律體系,是從法國大革命那個時代開始的,與過去全世界法學體系有一個很大的不同是,強調罪犯的人權.由於這個體系開始的時間,是貴族與資本家壓榨弱者的時代,是貧窮者該死的時代,是1855年英國國會報告英國礦工"6歲小孩在暗無天日之處爬行拖曳他們體重兩倍煤車,16歲少女只有一件破爛的薄上衣可以披附,強劫殺人強姦酗酒鬥毆無日無之."的時代,是監牢中精神病患比犯罪者還多(也就是大部分其實是智力遲緩或自閉而被當成代罪羔羊)的時代,所以他們替犯罪者辯護,是有其根據的,因為大部分的罪犯,事實上是面臨不犯罪就死的狀態,這些實務經驗豐富的法官與律師,為了他們看到的一些真正可憐的案件,進行一場場的辯護與判決,以拯救這些生命.美國的丹頓律師,便是其中代表. 可是,彼一時此一時,當他們的主張取代過去以懲罰犯人為主的酷刑之後,現在學習他們典範的,卻正是與他們當初對抗的那些傢伙一樣,沒有社會關懷或實務經驗,唯一擅長的是考試......這些人現在很容易縱放真正的罪人,而對執法人物嚴加要求,以此為正義之彰顯或其考績依據,東西皆然,或許只有中東例外. 官僚,無處不在...... - 最近又有人施壓台灣廢除死刑,其實廢除死刑也沒甚不好,但假如法律體系只有最大12年的最大20年徒刑,最大不到10年的無期徒刑,同樣的犯罪同類刑罰累加最多2個,而且打考績的方法是看能減刑的人數多寡的話,廢除死刑基本上就是對被害者人權的傷害,因為被害者很容易在沒幾年後遭到二度傷害.有些國家有真正的終身監禁,不管怎樣大赦都不能讓你活著出獄,有這種法律的話,才能談廢除死刑,因為實務上真的是有些人必須終生與社會隔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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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rachen
管家
  
4518 Posts |
Posted - 03/28/2007 : 03:5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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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ich
路人甲乙丙
  
Saint Croix
4918 Posts |
Posted - 03/28/2007 : 08: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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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本在台灣有看到 但是沒下手買 倒數第二本,之前似乎就有很多類似的
那本講紅軍進攻羅馬尼亞失敗的應該也很有趣.....
第一二本,是類似「聖經」之類的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SS-Panzerdivision "Das Reich", Panzergrenadier Kampfgruppe z.b.V. http://city.udn.com/v1/blog/index.jsp?uid=zbv2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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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uce
路人甲乙丙
  
Taiwan
687 Posts |
Posted - 03/28/2007 : 23:4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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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戰爭中蓄意殺人、掠奪、轟炸敵方的水庫、破壞飲水設施等行為皆構成戰爭罪,須負刑事責任。因此,將敵方不分平民或戰鬥人員一律殺戮殆盡,或掠奪敵方的財物、婦女做為戰利品等案例,「絕滅種族」、「使用化學武器」、「用戰俘進行醫學試驗」、「非法處決」、「萬人塚」、「計畫性強暴」日內瓦公約內容已經指出,在缺乏軍事需要的正當理由下故意殺害平民與非戰鬥人員,就和處決戰俘與人質一樣同屬戰爭罪行,在日內瓦條約的相關條款中,是可以用蓄意殺人罪名加以起訴的。 但是在現實生戰爭雖然仍舊隨處可見.但是種瓜得瓜.這種作為惡果是追求的政治目的不利.要常用武力補足政治力的不足二次大戰的日本所扶植的政權號召力很弱.日本軍的戰爭暴行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戰爭只為利益、權勢而產生君何曾過見過為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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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brachen
管家
  
4518 Posts |
Posted - 03/30/2007 : 02: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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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惜的是這本只有講英國自己的飛機在裝甲保護上的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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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882 Posts |
Posted - 03/30/2007 : 09: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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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ote: Originally posted by cobrachen

很可惜的是這本只有講英國自己的飛機在裝甲保護上的變化。
......有特別需要講嗎?某些飛機根本還是更早的非應力蒙皮設計,不怕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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