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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戰略戰史與國際關係
 BBG-1發表新聞來談談軍艦分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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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457 Posts

Posted - 12/27/2025 :  09:52:37  會員資料 Send dasha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前幾天下午帶老人家出去補稅, 還為她根本沒找東西就說東西不見一事氣壞了之後, 一回到家看到新聞馬上轉怒為笑: Trump Class Nuclear Guided Missile Class Battleship Defiant?!
剛看到"25艘"這數字, 小弟的感想就是: "喔, 又一次取代DD-963的嘗試". 因為當年DD-963造了31艘, CG-47與DDG-51重點在防空, DD-963的反潛與對面攻擊仍需取代者, 所以替代的DD(X)=DDG-1000剛開始計畫是24~32艘, 本質上就是一對一汰換; 隨DDG-1000被一路砍到保2保3水準, 美國海軍還不死心, 繼續提DDG(X)與CG(X), 艘數也一樣是24~32艘之間跳.
現在的話, 大概只是覺得DDG或CG在國會要錢不容易, 公眾也無感, 乾脆把CG(X)計畫改名BBG, 希望MAGA信眾能支持; 至於是不是2022年就秘密起造, 以及Destroyer/Cruiser/Battleship定義差在哪, 隨你便!

至於很常見的月經題之一, "戰鬥艦/巡洋艦/驅逐艦/巡防艦該怎麼區分?" 每次看到有人介紹每次吐血......
當然, 要吐血自己就該知道答案, 但這就是另一個問題, 有答案嗎? 哈哈, 最簡單的說法就是"沒有", 但小弟偏偏不想簡單講, 想講得稍微多一點.
沒有答案的主因, 在於三千年來的軍艦艦種分級, 本質上是各單位自己說了算, 各國還罷了, 很多時候是各港自己說了算, 有好幾個港口的國家可能有好幾種分級......
目前只有1次全世界性的艦種共通分級, 華盛頓公約以來的公約體系, 所以很多人迄今依然沿用這個體系, 但很抱歉, 這體系的水面作戰艦分類, 本質上只有戰鬥艦與戰巡/巡洋艦/驅逐艦/航艦/潛艦, 沒有巡防艦/巡邏艦, 而且不管哪種船的技術分類都已過時, 不適用於當下任何新軍艦.
對當下研發新裝備的人, 這問題還不那麼難, 反正看一下是要取代前面的哪一級, 順便看看敵人及朋友的船是怎樣的, 然後就找差不多的船級當成自己對外宣傳用的船級, 自己內部公文看看招標文書聽客戶的話就對了, 所以法國服役中的Fregate在英文會有Destroyer與Frigate的分類, 而你在法國海軍找Destroyer, 找到的都早就退役.
所以, 這種分級本質上沒答案.
至於小弟最近3年來的路線, 則是找歷史, 看看三千多年海軍歷史上, 不同名稱的船, 是否可歸納出規律性, 必須說缺乏成果.
但, 至少Cruiser, 應該是可以講一下, 讓大家知道這玩意的要求有多恐怖.
Cruiser成為正式艦種, 應該是1873年皇家海軍因應蒸氣鐵甲時代, 進行軍艦全面重新定義, 與Battleship一起誕生, 都是用在蒸氣鐵甲艦, 把舊的Ship of the Line(對等於Battleship前身)或Frigate(對等於Cruiser前身)等留給風帆木船用, 不過並不是不用舊分類, 實際上到一次大戰, 皇家海軍還是有Frigate, 除港中訓練用以外, 就是鐵船不夠靠機帆木船搞反潛護航巡邏用.
但其任務, Cruising, 據說是源自荷蘭語Cruizing, 那個起源就早了, 要扯到英荷法荷戰爭時代.
英荷法荷戰爭的海戰部分, 主戰場是在荷蘭門口/英吉利海峽/北海, 但是在丹麥附近/地中海/大西洋等地, 也有相應作戰, 那是對付敵人海外貿易, 同時也是荷蘭國力核心的通商破壞.
而戰場分成自家門口與遠洋, 就出現個問題, 如何分兵? 更糟的是Ship of the Line有一堆火炮很威風壯觀, 可是船體內容積有限, 彈藥食物飲水互相搶有限的儲物空間, 這種傢伙的惡劣天候航海能力及持續作戰能力都不夠, 自家門口就食物飲水少一點, 遠洋只好彈藥少一點, 甚至乾脆連炮都少一點, 只留1層甲板裝炮.
因此, 遠洋任務就叫Cruizing, 其中最慘的是同時爆發的法荷戰爭與第三次英荷戰爭, 英吉利海峽南北都是敵人, 然後艦隊絕大多數都要保衛自家大門, 通過英吉利海峽的軍艦數量一定不如英法合計要多, 少量軍艦還是低儲彈量情況下突破高強度敵軍封鎖, 甚至是在這區域持續巡邏, 見敵就跑但隨後又回來繼續航行的Cruizing任務, 有夠慘; 而要針對這種環境設計的船, 就是Cruiser.
雖然三百多年來的敵人威脅持續轉換, 從火炮變成飛機與飛彈, 可是Cruiser的定義都一樣, 面對強敵的高壓環境, 能突入其防禦網, 完成必要的偵查或象徵性威脅性火力投射後, 逃出, 這不僅要求Cruiser的航程與速度, 同時還要求持續火力, 至於持續火力需要多少, 現在來說就是VLS共裝幾發, 那就看需求單位的評估, 你要多大的火力, 才能讓你遇到敵人大艦隊或岸防要塞時, 能還擊並回家.
目前美國海軍的Cruising任務要求, 大概是122+個VLS, SM系列/ESSM/戰斧/ASROC各幾發, 看看評估再說; 1970年代末蘇聯Kirov與Slava是64+區域防空飛彈, 點防空等另計, 與美國不同. 而沒到這數字的話, 對這2個強國來說, 無力Cruising, 只能當Destroyer; 但1982年的阿根廷, 要不是碰上強大的皇家海軍, 他們的輕巡在當地要Cruising, 綽綽有餘, 凸顯Cruiser的相對性.
現在有了反艦彈道飛彈與極超音速載具, 無疑的, Cruising任務難度再上一層樓, 因此CG(X)也就要針對太空戰能力強化.
當然, 要說Cruiser的任務要求恐怖, 那Battleship其實更恐怖, 因為Battleship要求的是突入高強度作戰環境中, 提供實質摧毀性火力投射, 不只是Cruiser的象徵性威脅性; 但另一方面, Battleship的要求不包括Cruising的"回家"這條, 想想Trump Class不是CG而是BBG, 或許就是強化對敵戰略目標實質破壞力, 而犧牲生存力的寫照, 只要活到能把陸攻反艦武器都丟到敵戰略目標為止......
附帶一提, Frigate與Corvette在風帆時代就有, 再定義也是在荷蘭獨立戰爭到西班牙王位繼承權戰爭之間, 英國Frigate是最常拿來Cruizing的船, 法國Corvette卻是從登陸艇甚至LVT這種步兵上岸與火力支援任務中出現的船, 荷蘭Fregat到18世紀則開始對標法國Corvette......

MCSEG
路人甲乙丙

Taiwan
2533 Posts

Posted - 12/28/2025 :  11:36:13  會員資料 Send MCSEG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大俠研究真透徹,我最多看懂近一百年的事,傾向於看當時官方文書(已解密)
美國政府自己也為海軍艦隊該怎麼建立,蠻苦惱的:

EX1:1965年,歐本海默的同事、美國總統科技顧問霍尼格(Donald F. Hornig),
在觀摩實際操演後,重新審視核潛艇、DE、ASW的價值,
呼籲刪減DE(諾克斯級)和SSN的採購數量,他的邏輯如此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CtQLKHPf1/

EX2:1975年末,國防部次長和眾院軍委會主席,
討論史普魯恩斯(DD)和派里(FFG)軍艦,漲價後還值不值得續造?,分別規劃高低配(30:50)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ATqNGsdkV/

EX3:1975年中,次長和主席關注問責署長(審計長)的意見
延伸出美軍艦隊合理的總數240~320艘,性價比?
退役該是25或30年,反潛設備什麼時候到位
https://www.facebook.com/share/p/1DV3SqiXVu/

.....................

美國機密檔案通常三五十年就會解密,我們就能一窺當時軍政大員是怎麼想的和決定建軍的
但會查詢使用的人相對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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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ueWhaleMoon
我是老鳥

13633 Posts

Posted - 12/28/2025 :  19:44:42  會員資料 Send BlueWhaleMoon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非常非常感謝

==
唯一支持蔡總統國防預算占GDP3%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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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sha
版主

42457 Posts

Posted - 01/03/2026 :  08:56:51  會員資料 Send dasha a Private Message  引言回覆
中文軍艦分級的問題,在於中華民國時期主要抄自日本帝國漢字翻譯,直譯的如Battleship戰鬥艦、Cruiser巡洋艦還好,Destroyer(摧毀者)卻是看來像錯譯的「驅逐艦」,這是因應當代戰術實務而產生的非字面直譯而成。
打上去的與射出去的多種魚雷及魚雷艇,於1877~1878年第11次俄土戰爭期間,均創下首次擊沉水面艦並安然回家的紀錄,然後1882年法國海軍青年學派主張上了媒體,讓第二大的法國海軍選擇在英吉利海峽區大量佈署魚雷艇,被針對的皇家海軍提出的應對法,就是設計摧毀魚雷艇的船,Torpedo Destroyer。
不過實務上魚雷艇會躲,所以Torpedo Destroyers不是讓魚雷艇望風而逃、只達到驅逐的作用,就是編隊出擊嚇得主力艦隊繞路、形同被驅逐,後來便改稱Destroyer日本稱之為驅逐艦,是依據實務。
麻煩的是那些日本帝國不重視或缺乏的艦種,字根多為拉丁語,就很難知道漢字或中文翻譯者賦予譯名的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重新定義艦種翻譯,原則上是依其戰術定位翻譯,乍看之下這應該不會有問題,頂多只是簡稱時,Aircraft Carrier航空母艦要簡稱為航母、空母、還是航艦的問題。
實際上沒那麼簡單,像Battleship被改譯為戰列艦,這根據的是戰列線戰術,但真要考究,戰列線戰術配合的軍艦稱為Ship of the Line,16~19世紀那些側舷有二三四層炮甲板的木製風帆船,1873年另訂Battleship名稱取代時,也是戰列線戰術受到質疑、衝角重新出現的時期,即使幾十年後又回歸戰列線戰術,但Ship of the Line與Battleship共用譯名,Battleship又不是因戰列線戰術而出現,問題不少。
更大的問題出在那些拉丁文字根舊艦種,特別是現在還在用的Frigate與Corvette,用的是哪個時代的戰術定位?哪個國家的戰術定位?這2個名稱在地中海中心的槳帆船時代,只是特定構型、特別是帆裝數量形式船隻的描述;到荷蘭獨立戰爭時代,西班牙無敵艦隊征英失敗後,西班牙軍海上聯絡改用吃水不到5公尺、甚至不到4公尺的快速船隻Fragata,Fragata遇上比她大、吃水近6公尺的帆船,就憑速度躲到淺灘迴避,荷蘭的應對之道,就是稍大一點的同類船隻Fregat,因這些船在萊茵河口下游及荷蘭近海航行無礙,且能裝炮海戰、裝人運兵、裝貨當商船,成為荷蘭全球海上主力,讓這艦種逐漸從商船過渡到軍艦。
同期英國已經建立國王專屬船廠,負責建造專業軍艦,隨國王與議會矛盾加劇,及詹姆士一世在三十年戰爭中永遠站錯隊,海軍與商船都受到重大損失,沿海貴族不管是為了對抗國王、抵禦議會反國王派、還是減低被法荷劫掠損失,都需要自己的武裝船隻,而且要便宜省工、能由商船廠隱瞞國王與政府建造,中小型軍艦建造百花齊放,西荷法在此區驗證有效的Frigate跟著出現。
隨後英荷戰爭期間,荷蘭雖因Fregat多已回復為商船出售而一度缺船,但Fregat容易快速建造,即使英國專業戰列艦性能佔優勢,還是有數量及淺灘劣勢,跟著擴建船塢、啟動商船廠造軍艦,比戰列艦小一點而好造、外洋航行力也足夠的Frigate,在戰列中或許火力弱了點,但在艦隊前後偵察、在商船隊身旁護航、甚至在遠方進行通商破壞與反通商破壞,都比戰列艦更好用,執行這些後來由巡洋艦負責的「巡洋」與「防護」任務用艦種,翻譯成「巡防艦」並無不妥。
但進入蒸氣鐵甲船時代,蒸氣戰列艦上鐵甲則太重、太不穩、彈藥燃煤儲藏空間太少,只能由巡防艦上鐵甲,因此巡防艦又分出取代戰列艦的重裝型、與取代巡防艦的遠洋高速型,由於不同任務與艦級的人員薪資待遇不同,不希望因待遇不公引發艦隊叛亂,艦種勢必重新調整,1873年皇家海軍重訂艦級,鐵甲艦分成戰鬥艦與巡洋艦,舊艦級保留給木船,隨木造軍艦在一次大戰中逐漸淘汰,英荷戰爭以來的舊巡防艦體系就此消失。
但,一戰結束不久的華盛頓公約,制定跨國軍艦分級標準、以及各國保有軍艦噸位,避免造艦競賽,被定義的戰鬥艦、戰鬥巡洋艦、航空母艦、巡洋艦、驅逐艦都有限制,殖民地遍及全球的英國覺得軍艦不足,就鑽條約漏洞,重新挖出巡防艦這類舊艦級,用在驅逐艦排水量、動力系統低規低價的低航速高可靠性軍艦上,主要用於反潛反海盜巡邏與護航,這種「護衛」用Frigate,自然是「護衛艦」。
而中華民國時期會被稱為「護衛艦」的艦種,Corvette,在風帆時代的軍艦化則稍晚於Frigate,1672年開始的法荷戰爭與第三次英荷戰爭。
法國與荷蘭為打破西班牙霸權合作,隨即因路易十四擴張國土的野心而產生衝突,法國完成準備的1672年發起入侵,並因火炮技術規格與組織進步而迅速突破荷蘭的要塞防線,迫使荷蘭決堤淹沒國土,以阻擋法軍進攻,這種退潮時深度可能沒1個人高,漲潮時水深不到4公尺,而且是剛出現所以沒人知道深度分佈的區域,連Fregate都不能進入,只能靠駁船,靠4pdr炮、相當於現在步兵反戰車飛彈的武器,對登陸點進行火力壓制;但駁船火力上限為4門4pdr炮,不夠,所以法國設計一種大型駁船,雙桅的La Corvette(1674),攜帶8門4pdr炮,船體2側至少各3門,提供2~3倍於駁船的登陸支援火力。
這種淺水性能可直接搞登陸、有基礎火力防護而不是活靶、風帆系統優良到足以在外海自力航行的船,因低價而有不錯的價格效能比,即使法荷戰爭結束,以La Corvette為藍本的船依然建造,並因應外海航行需求而修改放大成三桅船,到18世紀前期從駁船的子分類變成法國的新獨立艦種。
但與可兼顧戰鬥力、遠洋航行能力、運輸能力的Frigate/Fregate不同,比Fregate低一階的Corvette針對不同任務特化,因此分成3個子艦種:僅戰力相當於Fregate的Corvettes de Guerre、僅遠洋航行相當於Fregate的Corvettes Aviso、與僅運輸能力相當於Fregate的Corvettes de Charge。
與18世紀的皇家海軍對比,法國Fregate與Corvettes de Guerre可等同於英國5級與6級Frigate,Corvettes Aviso與Corvettes de Charge則與逐漸縮小的荷蘭Fregat相當,執行的是英國軍用商船Sloop任務,像蟑螂一樣多、但只能欺負亞非無強力政權地區土著的最低階遠洋淺吃水軍艦,皇家海軍沒引進Crovette這個分級。
但隨造艦技術成長,Frigate戰力與噸位吃水一起成長,皇家海軍考慮敘薪問題,在19世紀上半把小於6級艦、大於Sloop的軍艦,列入引進的分類Corvette,地位近似法國的Corvettes de Guerre;但Corvettes Aviso、後簡稱為Aviso,戰力雖然只有Sloop水準,用法比較接近皇家海軍3級艦Great Frigate,海外秀旗,19世紀強大的皇家海軍、與20世紀強大的美國海軍,都沒有類似艦種,要華盛頓公約後皇家海軍復活的Frigate、或21世紀初美國海軍的LCS,才類似Aviso。
那麼,Corvette中文翻譯怎樣比較好?現在的話,「濱海作戰艦(LCS)」最準確易懂,而17~18世紀的Corvette是「護衛艦」,以Firgate與Corvette在19世紀關係、與20世紀Frigate的戰術地位,把Corvette稱為「小型護衛艦」,都有理。
那,是不是替沒有華盛頓公約定義的Frigate與Corvette配個後冷戰時期分類,會更容易理解?Corvette用大型巡邏艇、巡邏艦、濱海作戰艦,雖有爭議,是比小型護衛艦好,但Frigate就很麻煩,因為家家不同。
皇家海軍的Frigate是比驅逐艦低階的船沒錯,但美國海軍在二戰後一度將巡洋艦與驅逐艦之間的大船、原先的Destroyer Leader,分類為Frigate,其中不乏核動力艦,並在後來都升級為巡洋艦,然後把相當於Corvette的那些Destroyer Escort,比照皇家海軍分類為Frigate;至於法國海軍,他們只有在華盛頓公約時期有驅逐艦,用魚雷的沒了就回到19世紀末期習慣,巡洋艦以下就是Frigate,所以法國海軍主要軍艦不管美國人稱之為Destroyer還是Frigate,都分為Fregate……
而且,現在排水量在1000~20000噸之間的水面艦,基本任務都是保護其他船隻或國土,攻擊力限於130mm以下艦炮、及直徑6~8吋的少量飛彈,這不像1860~1940年之間那些大口徑炮,火炮門數及後座力嚴格綁定搭載平台噸位、飛彈寬鬆許多,有效火力、而非排水量,實則是歷史上艦種分類核心,因此日本那樣賴皮通通稱為「護衛艦」,反而最接近當下水面作戰艦戰術實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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