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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槍械技術與構造問題雜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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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H
路人甲乙丙
USA
4865 Posts
Posted - 11/18/2025 : 02:49:50
quote:
憲法並不禁止.人民有槍的權力
憲法不禁止 不代表政府沒權力禁止
更別說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
明文規定民眾持有並攜帶槍支的權利不容侵犯
但限制甚至禁止槍械權利的各層法律可多哩
===
https://www.facebook.com/BasementArsenal/
https://www.facebook.com/FlightComputerMan/
cph0516
我是老鳥
6942 Posts
Posted - 11/18/2025 : 17:08:24
關鍵判例:
《美國訴米勒案》(United States v. Miller, 1939):: 最高法院支持了集體權利理論,認為國會可以管制某些與民兵無關的槍支(例如,無法有效參與民兵的獵槍)。
《哥倫比亞特區訴海勒案》(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 2008):: 最高法院推翻了此前的先例,裁定第二修正案保護個人擁有槍支的權利。
在美國
難見到政府強拆民房或強行徵收田地。
聯邦政府如果派出警察執行徵收土地的法令,一旦遇到持有槍械的地方民兵(militia),也會退讓。
因為聯邦警察即使可以用超強武裝戰勝民兵,
但這是內戰,不是普通的鎮壓,政府寧可談判也不敢引致內戰。
美國憲法的第二修正案
保障了人民持有武器及使用武器的權力,包括槍砲。
這是平民社會的民主的保障,這在近代成為槍擊殘殺案的其中一個原因
但第二修正案肯定了人民武裝的權利,這可以令到美國的地方自治和田地產權得到人民武裝的保障。
大家必須知道,田地房屋的產權的武力保護
是一切人民自由基礎。
你不能持槍保護自己的土地和房屋,什麼自由都會被所謂(文明政府)奪去。
瑞士
以民兵為國家武裝部隊主體的制度:
以少量軍官為職業軍人,其他的則定期接受訓練,平時各自各生活
在有需要時才動員他們執行民兵職務
這使得國家的軍民高度一體
亦因此使得(政府行使權力)受到更多的制約
...........................................
當年滿清革命
也是底層人民百姓有槍之後.才具有推翻腐敗政府的能力
民國之後
除少數軍隊之外
各種民團.商團.地方政府軍隊.才是穩定地區安定的主力
Edited by - cph0516 on 11/18/2025 17:14:59
Harvida
路人甲乙丙
4086 Posts
Posted - 11/18/2025 : 18:49:42
比較土地徵收法制與實務,確實德國美國對國家權力限制大,中國包括大陸與台灣,公部門權力是大的,火器也剛好近乎全面剝奪。很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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