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來說,西藏與蒙古都可以視為獨立國.
以蒙古的立場來說,滿蒙是一家. 換言之,他們也是大清愛新覺羅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股東,董事會成員. 而不是綁辮子的漢人,底層牛馬窮打工的.
因此蒙古從來沒有打算成為中華民族與中華國的一份子. 這種關係從成吉思汗那時就這樣了.
當大清改制為中華民國有限公司後,蒙古立馬拆夥了.
很多都是我們後人以自身的想像,加上寫課本的歷史學者刻意的模糊化,而造成的誤解. 事實上大清這個封建王朝其制度與現代的民族國家並不相同.
我們一直以為大清國統治蒙古,中華民國繼承之...並不是這樣的. 正確的說,蒙古是大清的骨幹成員,有非常高的自主權,他們是大清的統治成員,而不是被統治的族群(如漢人). 而中華民國只是往自己臉上貼金的把人家劃到自己的憲法領土內. 但人家根本不這麼想,國際社會也不承認.
西藏則略有不同. 西藏與清朝的關係,差不多是被保護國與保護國.
這並不代表西藏屬於大清. 西藏的位階與越南,朝鮮類似. 它們都是大清愛新覺羅公司的加盟店. 有自己的體制與成員. 與大清之間有相對的責任與義務. 但不能伸引為,彼此間有絕對的上下關係. 因為他們也會與其他公司來往. 如英印帝國,法國等等.
宗藩體制不是單純的上下關係. 譬如說,錫金,它可以說是西藏的附屬,但又是大清的藩屬. 以現代人的觀點,看起來西藏與錫金似乎在滿清體制下平級,但並不是.
西藏在中華民國成立後,當然也是獨立. 差別在於,英國並不想太過多介入. 而蒙古很快受到蘇聯的影響.
簡言之,蒙古是因史達林而逼中華民國承認獨立的,毛澤東當然也只能承認這個事實. 而西藏沒有這個運氣,因此當英國1947年撤離印度,那當然不會去管西藏發生什麼事.
:所以中華民國憲法中的疆土領域,本來就是單方面民族自慰幻想. 完全不考慮當地人是怎麼看待怎麼想的.
這只是為自己製造不必要的紛爭與麻煩. 如果你以中華民國人的身份,跑去對蒙人藏人耀武揚威,會怎樣? 可能會被打!
台灣人如果討厭中國單方面的強制與侵略行為. 那中華民國憲法有關於蒙疆藏與南海等地,那就應該修掉.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是講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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